标题: |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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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30MB2854800k/2024-549790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3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水平取得新成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带头履职尽责。坚持以法治思维统筹谋划退役军人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政策法规落地落实,述法述责有序组织。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亲自部署、推动、督办重要法治建设工作,督促党组成员依法行政,带动全局高标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科学行政决策,发挥党组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策制度,扎实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有序推动梳理政策法规、制定权责清单、优化办事流程、开展普法宣传等重点法治建设工作,确保行政执法活动、人事、财务等重点环节规范有序。
(三)严实纪律规矩,规范权力运行。扛牢抓实第一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党的规章制度,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坚决守好党员干部为官从政底线,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局党组议事制度,以市委巡察为契机,加强重大领域、重点环节监管,严格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选人用人、财务开支运行,有力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科室单位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依托“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与率100%。局党组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中心组开展学法12次,让依法依规办事办公成为行动自觉。
(二)完善制度机制,健全法治体系建设。以“学法论坛”系列活动为载体,探索业务骨干上讲台机制,11人先后讲授了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业务流程等内容,干部学法用法实现常态化、实效化。成立局信访工作专班,制定相关工作规范,推进局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今年专班接待来访150余人次,来访人员满意率明显提升。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法治保障质效。举办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市县镇三级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政策待遇,转业军官安置到行政岗位比例97.4%,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比例71.1%。组织专场招聘会53场,600余人实现就业。拨付区县优抚资金1.69亿元、医疗资金1022万元,全面落实优抚医院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城连共建”、“城舰共建”,全力夺取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对内建设退役军人数字化服务管理平台,对外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全市上线运行。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各级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平台992个,服务人员1044人。
(四)推进法治宣传,营造尊法浓厚氛围。积极参与全市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周等活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用好各类普法宣传平台,广泛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进军营、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强军梦·淄博兵》栏目播放282期,开展法治讲座等普法活动60余场。注重学用结合,发挥“红星闪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作用,结合走访慰问、就业招聘、安置选岗、双拥共建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浓厚氛围。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队伍法治建设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熟悉法律业务方面的人才始终紧缺,法治工作力量配备不足。个别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还有所欠缺。
(二)法律援助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基层阵地为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法律服务能力相对薄弱。加上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事项日益复杂,我们服务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三)政策宣传质效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方式较为单一,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在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仍需进一步加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政策法规执行力,培训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钉钉子精神逐份文件、逐项政策抓落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推动化解一批涉及退役安置、伤残评定等问题,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二)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将法律援助与退役军人困难帮扶、走访慰问、心理疏导等工作相结合,在援助过程中帮助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遴选一批关心退役军人、熟悉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专业人才,充实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队伍,开展“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提升法律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
(三)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强退役军人事务员队伍,发挥好政策宣讲、思想疏导、矛盾化解等作用。深化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完善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1269”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基层服务中心(站)作用,畅通信访渠道,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坚持干什么就重点学什么的原则,适时开展专题培训、举办政策讲座,提高把握政策、执行政策、解释政策的能力水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开展送政策进军营、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多渠道提高社会对退役军人政策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