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国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免门票费游览旅游景区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30MB2854800k/2020-503366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09 发布机构: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国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免门票费游览旅游景区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2-09
  • 字号:
  • |
  • 打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国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免门票费游览旅游景区政策解读

 

一、免门票费对象

全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

二、免门票费范围

淄博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运营的旅游景区、景点(名单附后)门票。鼓励民营旅游景区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提供优先优惠减免服务。

三、免门票费施行时间

全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免门票费游览旅游景区、景点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免门票费所需证件

(一)现役军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学员证、文职人员证等有效证件。

(二)退役军人:退役证件和居民身份证。退役证件丢失的,持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