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21年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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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5-31 发布机构: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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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筑牢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年底前全面清理2016年以来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信息需标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确定为“不予公开”的需说明并记载理由。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健全完善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机制,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同时应做好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持续细化主动公开具体内容,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6月底前对目录和栏目进行一轮完善和调整。(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回复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办理,防范法律风险。(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推进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相关制度文件等信息。(责任单位: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五)推进移交安置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安置成绩、安置岗位等信息,确保实现“阳光安置”。(责任单位:移交安置科)

(六)推进就业创业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退役军人“军岗日”岗位推介和企业招聘活动有关信息,公开退役军人就业任务落实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按季度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措施。(责任单位:就业创业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七)推进优抚双拥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退役军人优抚双拥相关政策,做好调整各类优待抚恤补助标准等工作的公开公示,做好随军未就业家属公开招聘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双拥科)

(八)做好财政和人事信息公开。及时做好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政府采购信息、预算绩效等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部门人事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

(九)做好政策文件解读。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均应开展解读,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主要负责人审签,解读材料要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注重运用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效果,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政策,推动政策更好落地执行。(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工作,做好局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网站留言板等互动平台的答复工作,对公众意见、建议和批评须在5个工作日内认真答复,严禁出现敷衍、超期答复和不答复现象。(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强化公众参与

(十一)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二)做好会议公众参与。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开门决策”制度化部署要求,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局有关会议,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

(十三)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退役军人代表,通过实地观摩、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提高公众参与活动,加快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强化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政务公开形势,加强政务公开宣传,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十五)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结合政策法规培训组织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增强培训科学性、实效性,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扎实做好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