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2-01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市局领导分工情况;市局机构设置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本部门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优待抚恤、双拥共建、权益维护、就业创业等工作。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退役军人安置计划等;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通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tyjrswj.zibo.gov.cn。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还通过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17办公室(张店区人民西路4号),联系电话:0533-3111688,开放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询点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

  ● 公开时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申请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4号217房间,联系电话:0533-3111688,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邮政寄送渠道申请受理机构名称: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533-3111688,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4号,邮政编码:355000。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tyjrswj.zibo.gov.cn/gongkai/,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使用注意事项:通过政务网站提交申请,应填写申请有关信息,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市退役军人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市退役军人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机构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4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11688  传真:0533-3111688

    互联网联系方式:http://tyjrswj.zibo.gov.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  真:0533-3183622

      电子信箱:zwgkb@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6月1日

 

  附件1: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电子书    |   H5    |   语音播报  |  图片解读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4;邮编:255000;电话:0533-3111688;邮箱:zbstyjrsw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退役军人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创新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圆满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

(一)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充分利用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以及媒体报刊、电视等途径,主动公开宣传退役军人各项政策、服务指南等。2023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70篇,在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体发布信息480篇。针对退役军人广泛关注的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双拥共建等各类信息,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进军营等方式公开解读,不断提高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2023年,共开展进军营宣传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政策法规活动2次。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水平。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同比减少25%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退役军人优待政策方面,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3全部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无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等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水平依托政务公开平台,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等要素,细化公开项目,增强公开实效;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拟定的公文进行前置审查,确定信息公开属性;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严格落实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发布审核制度,实行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检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对本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公开清理结果1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府网站专栏进行优化,合并原有的权益维护、优待抚恤、双拥共建等栏目,增设退役军人在线学习平台和政务服务栏目,打造更加清晰、更加实用、更加简洁的政务公开主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止目前,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2万余人,全年转载发布各类信息480条;在办公地点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各类政府信息。

(五)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科室、单位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明确责任分工,全年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年度开展专题培训1次,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本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同步推进力度不够、政务公开培训质量不高等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取得明显成效:

是强化政策解读。对关注度较高的政策文件,通过图片、视频、动画等形式多角度、多频次开展解读,紧扣政策重点、社会热点和退役军人关注焦点,从政策背景、出台目的、方法举措等全方位着手,对政策性文件涉及的重要概念、名词解释、办事流程等进行解读,提升了政策解读的质量。

二是管业务与管公开同步推进。针对退役军人广泛关注的移交安置政策,打造四公开一监督公开模式,将安置政策、量化评分、岗位计划、选择岗位四项内容在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布,邀请驻淄部队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做到了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举办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重点对信息公开内容发布、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提升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3年度,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度,共收到2件政协提案,内容主要涉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作用发挥,均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发布。

3.政务公开形式创新实践情况。聚焦高效办成军人退役一件事,在爱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开军人退役办事指南,及时推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及预备役登记等政策清单,在退役军人网上服务大厅,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志愿服务、教育培训、在线学习等线上服务事项实现退役军人服务碎片化一体化转变。

4.《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根据《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明确工作重点,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公开责任,认真完成了各项公开任务。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电子书    |     H5     |    语音播报    |   图解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4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111688;邮箱:zbstyjrsw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机制完善、就业创业、移交安置等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全力做好主动公开。2022年,依托门户网站更新概况类信息系17条,更新政务动态信息107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0条,网站总访问量220530次。充分发挥“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作用,全年发布微信内容253条,点击总量达13.9万次。紧紧围绕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心关切的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双拥优抚等问题,主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向社会及时公开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回应热点问题,对2022年淄博市考试考核择优安置转业军官等部门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增强广大群众对政策知晓度。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为自然人申请,与上一年度相比,收到数量减少了3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创业等领域,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4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无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等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及时调整公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定退役军人工作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时限、责任科室等。积极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编制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范围、审查内容、责任单位等内容,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和对外发布机制,严格落实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将公文、新闻通稿、局门户网站信息全部纳入保密审查范围,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根据立、改、废等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依托官方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前提下,积极与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利用报纸、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联合淄博军分区在淄博电视台设置“强军梦·淄博兵”栏目,广泛宣传我市双拥工作做法。

(五)健全完善监督保障。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部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将责任压实到科室单位、落实到个人,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与拓展;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力度还有所欠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紧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探索综合运用图表图解、宣传视频、专题讲座等方式,使解读更加直观、更易理解。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力度,结合公众实际需求,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提升公众对退役军人工作信息的了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度,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度,我局共收到2件政协提案,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办理意见,并及时与政协委员进行沟通,按时将办理意见进行反馈,政协委员对我局的答复意见非常满意,并在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发布。

3.政务公开形式创新实践情况。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坚持“安置政策信息公开、考试考核成绩公开、选岗程序结果公开和做好后续跟进服务”,着力完善退役军人“阳光安置”机制,不断推动安置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安置政策信息公开。提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安置计划,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和市级统筹岗位信息进行公示,让他们心中有数。二是考试考核成绩公开。营级以下军转干部参加全省统一竞岗考试和考核总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考评综合成绩在网上予以公示,方便退役军人及时掌握情况。三是选岗程序结果公开。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军转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选岗程序、选岗结果予以公开,采取市、县同步选岗模式,确保选岗过程公开、公正。四是做好后续跟进服务。针对安置后可能出现的合同签订、薪酬待遇和户口落地等实际问题,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接收安置单位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强化安置政策刚性,采取电话跟踪、实地回访等方式,用心用情用力为退役军人服务,切实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荣誉感和幸福感。

4.《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紧扣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抓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政策和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举办线上线下退役军人招聘会64场,召开政策宣讲会10场,1400余家企业参加,提供岗位2.8万余个。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做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高效推动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5

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目标定位,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工作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7条,承办政协提案1件,已按规定回复,未收到人大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回复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发布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的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规范依申请公开,健全处理流程、规范答复内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在重大政策发布、退役军人关注的热点问题等方面,通过制发新闻通稿、发放政策问答、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及权威信息发布。

)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打造一网一微矩阵,不断丰富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内容,鼓励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利用平台及时发布有效信息,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内容维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规定,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管理,督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依托网站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强化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完善信息多平台同步发布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严格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各科室、单位切实把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点、职责范围、办事程序、时限要求、法律依据、承办单位、责任人、考核机制等内容,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定期梳理、内容准确、发布及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日常监督和定期督查评估,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

-2

20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

1556.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学习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制度和流程进一步完善与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督导落实需进一步加强。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统筹推进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时效。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学习。深入研究政务公开案例注重总结经验,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

二是进一步规范流程。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事业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及时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进一步抓好督导落实。着力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大监督保障力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咨询回复等情况的统计落实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125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5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坚持考核评估,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为157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为157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为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为0条。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1件,按要求回复1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条,已按规定办理完毕。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我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建立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开设了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作用,实时更新日常工作动态,及时发布权威性文件,公开财政预决算专题内容,把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信息在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局官方网站内容建设,严格审核发布程序,严把上传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将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人员专业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提升业务人员操作技能,夯实业务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

0

18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

234.835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把握不够准确,需进一步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有欠缺,需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三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和扩大,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2020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优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信息量,扩大公开范围。二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继续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督查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评估和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办理时效和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