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开展“淄博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

“淄博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淄退役军人字〔2023〕32号

 

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新区群众工作部,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丰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活动载体,根据《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持续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和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建设。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发挥红色资源铸魂育人作用,发挥社会力量紧密联系退役军人优势,把无形的思想政治工作与有形的阵地融合起来,通过常态化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化为自觉行动,始终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推荐范围标准

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推荐范围:革命纪念馆、纪念地、烈士纪念设施、市级以上命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等红色教育资源。推荐标准: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和支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具备主题鲜明、规模标准的展陈场所,功能完备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开展工作所需的专兼职队伍或者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符合退役军人特点的教育活动。

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推荐范围: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丰富活跃、成效明显的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社会组织。推荐标准: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积极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一般具备自主建设的主题场馆、教育展厅;立足实际探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机制、创造性开展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近五年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请各区县认真遴选、优中选优推荐“淄博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淄博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候选对象各1~3处,于9月20日前报市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市局将在评审的基础上,择优命名“淄博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和“淄博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

 

附件:1.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推荐表

          2.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推荐表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

 

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推荐表

 

 

附件2

 

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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