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总工会

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淄退役军人发〔2021〕37号

 

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高新区群工部,淄博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展示我市退役军人双创风采,根据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省退役军人字〔2021〕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全市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届大赛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总工会主办。成立全市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局就业创业科,负责全市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宣传、保障和日常工作。

二、大赛主题

立时代创业创新潮头  展齐鲁退役军人风采

三、大赛项目及比赛方式

本次大赛共分三个赛道: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现代农业等3个赛道,参赛企业、团队按照赛道报名参赛,不再单独设立团队赛道。大赛将以遴选公示的方式组织实施,分启动宣传、区县报名审核、遴选公示三个阶段。

(一)启动宣传时间。2021年9月。

(二)区县审核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三)遴选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5日。

若因疫情防控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时间需要变更调整的,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四、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临淄齐都创业大学

五、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的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且未曾在往届淄博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参赛企业独立创始人(或持股的联合创始人)、团队核心成员必须为退役军人,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参赛项目不得交叉、重复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项目。

(一)参赛企业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截至2021年1月1日登记注册不超过5年;

2.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3.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能够创造一定就业岗位,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就业。

(二)参赛团队报名条件

1.截至2021年1月1日,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截至2021年1月1日注册不超过1年的,可以以参赛团队身份参赛;

3.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名为退役军人。参赛退役军人须为组建的发起者或团队核心技术发明人员。

六、奖励与支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市决赛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以及现代农业等3个赛道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

(二)激励政策

1.根据省级大赛所获成绩,推荐参加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符合条件的享受全国大赛奖励政策。

2.省级决赛中,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以及现代农业等3个行业赛的一等奖获得者,根据申报条件和程序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

3.进入省级决赛的可优先参加省级举办的创业咨询师、创业讲师等各类能力提升培训;可享受省级创业就业导师提供的“一对一”创业辅导;可优先推荐给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可优先在省内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入驻,享受贴息贷款、培训辅导、奖金扶持等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可通过省级大赛合作媒体宣传报道,提升企业(团队)知名度,拓宽营销和融资渠道。

七、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各区县应充分认识办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做好大赛的报名发动、奖励政策落实、信息发布等。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团队和选手参加大赛,协助做好宣传发动、赛事组织和获奖项目的宣传推广及服务。

(二)发动媒体,广泛宣传。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平面等各类媒体,加大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活动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退役军人创业背后的故事,让全社会更了解退役军人,共同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淄博市退役军人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总工会

     2021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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